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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二级学院、相关用人单位:
工作关乎国计民生,关乎社会和谐稳定,关乎学生发展和学校发展,意义深远、责任重大。2020年受“新型冠状”肺炎疫情影响,工作形势异常严峻、不容乐观。为打好疫情防控狙击战、工作攻坚战,统筹做好相关工作,根据国家有关部委文件精神、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相关工作作如下规定,请遵照执行。
一、申请对象(条件)
(一)用人单位
1.基本条件。单位经审批已经复工复产,严格执行属地地方政府规定的相关疫情防控要求,具备相应生活保障条件。
2.单位类别。优先接受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、疫情防控必需、群众生活必需、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顶岗(工作)实习申请。其它行业,经综合研判,视情况酌情安排。
(二)顶岗实习生
1.江苏籍实习生。已与用人单位签订顶岗实习(工作)合同(协议)的毕业生,身体状况良好,并取得苏康码“绿码”,学生本人申请(“申请表”见附件2),原则上应取得家长(监护人)同意可以恢复实习。
2.外省籍实习生。疫情防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执行,其它参照江苏省籍学生执行。
二、工作职责(分工)
(一)招生工作处:加强工作工作研究,加强与用人单位联系,开拓工作市场,统筹指导、协调、督促和服务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相关工作。
(二)学生工作处:指导二级学院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、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日常防疫教育等工作。
(三)二级学院:在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,落实顶岗实习主体责任。教育引导实习学生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,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安排。跟踪监督所有顶岗实习学生的疫情防控情况,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,全面掌握学生实习的地点、时间、工作安排、工作生活环境、疫情防护措施等具体情况。帮助实习生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工作协议,扎实做好工作服务工作。如有异常,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协调处理并向学校汇报。
(四)用人单位:安排实习生合适岗位,加强实习生在工作、生活,包括吃饭、交通、住宿、业余活动等环节的疫情防护措施,保障实习生身心健康。如有异常,积极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学校通报。
(五)顶岗实习生。服从实习单位的疫情防控要求,积极做好自我防护,虚心学习,努力提高职业技能和综合素养。
三、工作流程
(一)3月16日前,符合条件的实习生(或用人单位)提出申请,并提交二级学院审核(批)。
(二)3月17日前,各二级学院将相关信息汇总至招生工作处(“汇总表”见附件3)。
(三)二级学院(学生)与用人单位对接,学生到单位报到、顶岗。
新近落实实习单位的实习生参照以上流程执行。
四、跟踪服务
二级学院应加强对实习学生全方位跟踪服务,密切辅导员(班主任)与实习生联系(每日填写“跟踪表”,见附件4),加强对学生的身心健康管理、工作指导服务。辅导员(班主任)应建立实习学生QQ(微信)群,按疫情防控要求坚持“日报告”“零报告”制度,每日按原渠道报学生工作处汇总上报。对实习单位变动的学生,要及时审核登记填写表格,做好零遗漏。
各二级学院应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以组织毕业班学生顶岗实习为契机,加强与用人单位特别是紧密型、高层次、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合作单位密切联系,规范工作程序,以贡献求支持、以合作促发展,共同打造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共同体,实现全体毕业生充分工作、高质量工作,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治校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。
特别说明:
(一)本通知未规定的参照省委省政府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(见附件1),与上级文件冲突的,以上级文件为准;
(二)国家疫情防控政策若有调整,以新政策为依据。
附件1:关于有序组织职业院校毕业班学生顶岗实习的通知;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推进2020届江苏高校毕业生工作创业工作的通知(教育厅文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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